.除丧者先重者 易服者易轻者 除丧者先重者案除丧服不是等
25.除丧者,先重者 。易服者,易轻者 。除丧者,先重者:案除丧服不是等到服满丧期一次除去,而是随着服丧期的延长,悲哀之情的减轻,逐渐除去的。如服斩衰三年之丧者,主要分三个阶段除服,即小祥、大祥和禫祭,禫祭之后便可彻底除服而终丧了。但除服的顺序却是先重服而后轻服。男子丧服最重首绖,女子最重腰绖,所以小祥祭后第一次除服,男子就除首绖,女子除腰绖。
易服者,易轻者:易服,即变服。案服丧者随着哀情的减轻,不仅有除服之礼,还有变服之礼,即变重服为较轻一等的丧服。如行过卒哭祭之后,就当变服。但变服却是先变轻服。男子轻腰绖,女子轻首绖,所以服斩衰之丧者,卒哭之后,男子就将原来的麻腰绖变成葛腰绖,而不变其首绖。女子则正好相反:将其麻首绖变成葛首绖,而不变其腰绖。还有另一种变服,即先遭斩衰之丧,过了卒哭祭已经变过服了,又遭齐衰之丧,丧服也就应当相应地有所变。但仍然是不变重服而变轻服,即男子变腰绖而女子变首绖。齐衰的首和腰都是牡麻绖,重于葛绖,所以男子要将变服后的葛腰绖和女子变服后的葛首绖,都适应齐衰丧而变成牡麻绖。除丧服的人,要先除去重服。改变丧服的人,只改变轻服。
26.无事不辟庙门 ,哭皆于其次 。无事不辟庙门:谓殡棺期间,非当朝夕哭时,没有特殊情况不开庙门,这是因为鬼神尚幽暗的缘故。庙,指殡宫,即死者生前的路寝,因殡棺于此,故称。
哭皆于其次:次,居丧处,如孝子所居之倚庐。若朝夕哭,则当入庙各自就哭位而哭,若无时悲至而哭,就不入庙,而即其居丧之庐中哭之。无事不打开殡宫的门,想哭就都在守丧的草庐中哭。
27.复与书铭 ,自天子达于士,其辞一也:男子称名;妇人书姓与伯仲 ,如不知姓则书氏 。书铭:案死者生前贵贱等级不同,旗亦不同,人死后即书其名于旗,即所谓书铭。书铭的目的,是用作死者灵柩的标识。
伯仲:表排行的词:老大称伯,老二称仲,老三、老四则依次称叔、季。
不知姓则书氏:案氏是姓的支系,氏延用既久,则可能忘其姓,故有不知姓的情况。招魂与书写铭辞,从天子以下直到士,言辞都一样:是男子就称呼他的名;是妇人就称呼她的姓和表示排行的词,如果不知道姓,就书写她的氏。
28.斩衰之葛,与齐衰之麻同 。齐衰之葛,与大功之麻同 。斩衰之葛,与齐衰之麻同:斩衰之葛,谓卒哭变服后的葛绖带(首绖与腰绖。参见第25节)。齐衰之麻,谓齐衰初丧时的牡麻绖带。同,谓绖俱为七又五分之一寸,带俱为五又二十五分之十九寸。